网站支持IPV6

长者模式

政策文件

所需材料目录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专业人员资质材料

6、《企业信息咨询报告》

7、法人代表简历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湖北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其他服务

常用查询

您可能还需要了解的业务查询系统:

监督电话

办理相关业务,您可能需要向有关部门反馈问题:

常见问题

  • 目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均为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和办理,申请人只需取得行政许可决定后到政务服务大厅核验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即可取得许可证、批文或其他许可决定。政务服务大厅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政务服务大厅现场也为申请人提供了网上申报的电脑、扫描仪等设备,满足申请人网上申报需要。

  • 专业人员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为主,包括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优先)②播音艺术、主持专业③动漫、动画设计专业④演员专业⑤摄像专业⑥艺术专业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等。每种专业只能提供一次,不得重复,第①类除外。

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