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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长君同志赴黄石、咸宁调研《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1-07-20 10: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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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7月16日,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长君到黄石市、咸宁市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咸宁中波转播台走访调研并座谈。

汪长君听取了黄石市、咸宁市局、台、网有关负责同志关于2018年以来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工作汇报,现场察看了两地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播控中心,以及咸宁中波台机房,对认真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汪长君强调,今年是《条例》实施三周年,为此,省局近期正在全省组织开展《条例》实施三周年情况执法检查自查调研,并将代省人民政府起草向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后评估情况报告。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机构要高度重视《条例》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要持之以恒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条例》是全省广电行业管理和服务的基本法,法规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要持续抓、深入抓,通过法律的手段促进全省广播电视繁荣发展、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助力文化强省建设。二是压强压实各方面责任。要结合职能定位,以《条例》为准绳,加强广电行业管理,推进媒体融合发展,优化广电公共服务,创新节目内容生产,建立应急广播体系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坚持效果导向。学习和贯彻《条例》的效果,以及制定配套政策制度并实施的效果,要奔着问题去,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破解全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难题。

省局宣传处(政策法规处)、公共服务处、无线台管理中心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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