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全面强化行业监管
省局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持续规范传播秩序,加强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有线电视网络管理服务工作,开展违规播放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节目制作机构年审。指导全省727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填报年度业绩,逐一审核,符合标准的换发许可证。取消75家业绩不合格机构制作经营资质。
二是有效整治制播传违规问题。集中开展校外培训、美容贷、医药养生类广告专项清理,查处8起违规商业广告,处理违规医疗养生节目22档,向有关播出机构下达违规整改和核查整改通知40余次,有效净化荧屏声频。2次组织对广告播出严重违规播出机构的警示约谈,商业广告违规率有所下降。针对湖北台部分专业频道专业节目不达标,严重偏离频道定位,省有线网络公司违规传送电视频道等问题,警示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分别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湖北台、武汉台购物频道虚假夸大宣传等违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责令整改到位。
三是规范县级播出机构设置。局党组专题研究工作方案,积极向上争取,将此项工作列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重点改革任务和省文化体制改革重点项目。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承接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方案》。全省通过验收的58个县级融媒体中心申请更名并获批,全部纳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范畴管理;69个县级播出机构申请开办综合广播、综合频道并获发《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办结率达100%,文化体制改革重点项目顺利结项。
四是落实专项检查与考评。建立机构信息共享平台,运用信用激励惩戒方式,采取“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相结合等措施,对9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12家有线传输机构、1个付费频道,开展9个专项监管事项检查,切实管住安全,管出公平,管出效率。认真开展年度国有广电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召开专题会议,扎实开展自评和复评,鼓励支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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