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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1-11-17 17: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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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广播电视局(台),各网络视听机构,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5号)精神和我办工作安排,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21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申报渠道

评审范围为我省省直有关单位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员,武汉市申报正高、其它市州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

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经属地职改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逐级推送至评委会办公室。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人事关系非我省管辖的,由其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向省级或属地人社(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程序推荐申报。

我省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及援外、援藏、援疆人员,从机关调入或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1〕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实现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未实现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可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不实现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三)破格、转评、认定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或具有人事管理资质的用人单位审核后,报高评办复核。

符合《关于印发<湖北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1〕6号)规定的破格申报人员,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申报系统。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

符合《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号)规定的初定申报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表》。初定申报人员指学历学位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且从事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首次申报人员。

(四)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本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申报专业、级别必须与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及实际工作岗位相一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即2019—2021年度的合格成绩本次评审有效。申报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结果及学历学位信息通过申报系统自动比对,申报人员无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根据个人情况自愿确定是否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报人员可对本人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书面承诺,配合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编号。

(五)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各级广播电视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负责复审,重点审核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的相关手续,在相应复印件和有关表格上逐一签字、盖章后报高评办。未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材料,高评办将不予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申报方式和内容

2021年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中、初级职称采取纸质申报方式。

(一)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申报个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办理”,完成个人用户注册后登录系统,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注册登录后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推送至单位审核。个人申报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数据录入必须与评审表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数据录入错误将影响职称资格证书办理。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北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3:8081/zcsb/)”,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相关文件及表格可通过临时QQ群(770351943)群文件查看下载。

(二)纸质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盖章,审核人签字。未经审核、盖章、签字的材料高评办不予受理。网上提交材料的经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各市州职改部门、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集中统一报高评办。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按要求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内容及要求包括:

1.需装订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申报材料目录附页码(对应材料需标注页码)。

(2)实现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的《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委托评审函(办理委托评审的单位提供)。

(3)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

(4)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诚信承诺书》原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近三年聘任证书复印件。

(7)学历学位信息、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中级申报人员提供,2021年水平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可通过“湖北广播电视人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

(8)《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审批表》原件(破格、转评申报人员提供,其他人员无需提供)。

(9)《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A3纸打印,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公示、盖章,其他装袋)。

(10)2018、2019、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认定)。

(11)任现职以来主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13)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总结。

2.装袋(不需装订)的报送材料:

(1)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办证用),背面标注姓名、单位。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手册样式),第1页“相片”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不得打印)。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2份(A3纸打印,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12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的,将无法申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7日(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湖北省广播电视局1113室

联系电话:027-68892414

临时QQ群:770351943,申报人员可搜索群号或扫码入群。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由省广播电视局承担,申报人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附件:1.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2.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广播电视工程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

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合  计

正  高

副  高

设岗情况




已聘情况(不

含“双肩挑”)




待聘情况




空岗情况




申报

情况

空岗申报




不占岗位申报




申报人员

姓名及专业

--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社事业

单位人事

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并加盖公章。

2.设岗情况为人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批复调整的岗位数量;已聘情况为现已经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数量;待聘情况为所有取得职称未聘到相应职级的人员数量;空岗情况为单位实际空缺的岗位数量;申报情况中的空岗申报为按照空岗申报原则申报的人员数量,不占岗位申报为按照规定不占岗位申报的人员数量。

3.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对本表格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2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系 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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