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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局关于征集遴选2025年度广播电视主题宣传和精品创作重点项目组织开展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传处(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5-01-07 11:5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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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湖北广播电视台,有关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着力提升全省广电主题宣传和精品创作能力,讲好湖北故事,展示湖北形象,打造广电节目品牌,根据省局《关于统筹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扶持工作的实施办法》,拟建立完善2025年度湖北省广播电视主题宣传和精品创作重点项目库,组织开展年度季度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遴选年度广播电视主题宣传和精品创作重点项目

(一)项目类别:重大主题宣传策划及系列报道,重点广播节目(包括广播剧)、电视节目、电视纪录片、动画片,以及新媒体集中宣推作品和项目等。

(二)选题范围:

1. 牢牢把握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思想引领,不断深化广播电视头条建设,突出宣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领袖形象。

2. 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基层贯彻落实的鲜活实践和典型案例,生动展现全省上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的担当作为和良好风貌。

3. 围绕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节点,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等重大主题,组织开展宣传创作。

4. 聚焦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多角度讲好讲活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故事,提振发展信心、改善社会预期,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湖北发展光明论。

5. 围绕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聚焦长江文明传播展示,多维度展现荆楚文化的历史底蕴和创新成果;大力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传承和赓续红色血脉,深入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工作安排:重点节目项目策划征集时间为16日至217日。省局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建立完善2025年度全省广播电视精品创作重点项目库;同时跟踪指导、动态调整、精心服务入库项目,对其中优秀作品(项目)予以优先重点扶持、集中宣传推介。

二、组织开展季度年度推优工作

(一)推优标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抒写新时代、展现新风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践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重要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时度效原则,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创新重大主题宣传,丰富报道手法、表现形式、传播载体,做好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报道,主动设置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舆论,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坚持守正创新,强化科技赋能,突出互联网思维,深化全媒体传播,在节目创作理念、生产方式、传播手段等方面推陈出新,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创新性。

(二)推优安排。每季度末最后10个工作日,各地各单位可通过湖北广播电视优秀节目交流共享平台申报季度推优作品,湖北广播电视台新闻作品不超过15条、广播电视节目不超过8档、新媒体作品不超过10条;武汉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作品不超过5条、广播电视节目不超过3档、新媒体作品不超过6条;其他各市州播出机构新闻作品不超过3、广播电视节目不超过2档,新媒体作品不超过4条;各县级播出机构新闻作品不超过2、广播电视节目1档,新媒体作品不超过3条。纪录片、动画片数量不限。

(三)评审扶持。省局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中选优、精益求精,科学组织季度年度推优评审,适当向基层倾斜,把好作品好节目选出来、推出去,及时向社会公布,择优向国家广电总局推送。年度优秀作品原则上从重点节目项目库和季度推优作品中产生,根据省局精品创作扶持工作实施办法,对重点项目和优秀作品予以集中扶持,通过全省广电新媒体集中宣推机制及相关活动集中展示各地各单位主题宣传和精品创作成果。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融合传播理念,创新内容形式、手段方法,加强和改进主题宣传,着力提升新闻舆论工作有效性,努力推出更多更好的广播电视精品力作。各市州广电行政部门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级广电部门和媒体机构,根据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年度重点项目策划和季度优秀节目作品的申报遴选和审核把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省广播电视精品创作重点项目库申报表》

      2.《省广播电视精品创作重点项目库申报汇总表》

      3.《季度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

      4.《季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

      5.《季度优秀国产纪录片推荐表》

      6.《季度优秀国产动画片推荐表》

      7.《季度优秀新媒体作品推荐表》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516日 

(联系人:省局宣传处何一怡、郑知;电话:027-68892575;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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