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成功侦办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近期,潜江市成功侦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指定管辖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6月14日,潜江市人民法院以刘某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381元。
2017年1月4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指定潜江市查办全国“扫黄”办督办“通过QQ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接到任务后,潜江市文体旅新局责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迅速组成专案组,对该案线索进行核查。执法人员通过历时一个月的15次远程勘验取证,获取犯罪嫌疑人刘某龙通过QQ群及百度云盘提供的有偿下载视频文件249个、图片1431张、TXT格式文档397个,经鉴定均属于淫秽色情网络出版物。
该案在省“扫黄”办、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市“扫黄”办、市综治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文化部门、公安局抽调执法骨干成立了联合专案组。专案组多次就案情进行分析,通过大量高新技侦手段,对大量虚假轨迹筛选,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7月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一民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龙成功抓捕。
该案案情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是潜江市首例由上级指定管辖,涉及多部门联合侦办的大案要案,该案的成功侦办,为潜江市通过“两法”衔接机制,查办跨辖区、跨权限联合办案积累了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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