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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局:新形势下做好广播电视内容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孝感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时间:2018-11-13 11: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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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广播电视事业正处在迅速发展时期,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当前背景下,有些广电媒体对中国特色的广播电视本质特征模糊化、偏离化,产生了一些带有倾向性的、普遍性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更应该清醒认识到广播电视内容监管的必要性,强化监管职责,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广播电视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建设统一监管平台,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在现有监管系统基础上,切实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建成一个高水平、高效率、高性能的监管平台,达到“监测、监管、指挥、调度”四位一体,实现对不同播出形态的广播电视内容传播、机构运营、传播效果进行全方位监测监管。

二是推动监管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是规范监管业务的重要保障,对于规范监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整个监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做好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和保证。主管部门应根据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实际情况和监管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法律法规,对现行不完善和操作性不强的规章制度重新修订。让监管有法可依,使广播电视内容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加强监管人才培养,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爱岗敬业的人才队伍,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同时,由于监管工作涉及的专业和技术领域越来越广,应由注重专业技术性人才队伍向创新型、专业交叉型、学科综合型人才队伍转变,吸纳各种专业背景的人才加入,形成合理的队伍结构,以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广播电视监管形势。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注意了解观众对节目的看法和意见,通过投诉受理机制,解决观众在日常收听收看中反映的问题。同时应当及时关注网络舆情的发展动态,尤其是广播电视节目、行业相关的舆情动态;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应及时核查,并通知、提醒相关播出机构,督促其整改,从而形成跟踪、核实、通告、督促整改这一完善的监督机制,以提升监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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