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645265/2024-12673 | 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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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7 |
文号 | 无 | 有效性 | 有效 |
省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省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行业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全省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全省广电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省广电法治工作。局党组不断强化广播电视政治机关定位、政治工作属性,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系统法治建设和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确保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电视听主流媒体作用,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讨论,全局机关干部专题学习2次,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培训安排专题授课。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的建设、法治建设同其他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局党组中心组安排相关理论学习4次、支部党日活动专题学习11次,在全局系统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加大法治工作统筹力度。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年度工作要点,及时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和个人均把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湖北省广播电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核评估、追责问责,确保法治工作经常抓、抓经常。二是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局领导带头依法行政,局政策法规处及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文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把关;充分发挥参谋和顾问作用,今年以来,局聘用法律顾问累计审查合同102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所有重大事项均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加强行业政策法律服务,及时指导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立案查处某公司违规制作、宣传广播电视节目,天门广播电视台合同纠纷仲裁等相关案件。深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全年发布监管行为信息137条、监管动态22条。三是强化学习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利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组织经常性学法用法活动,机关全员完成2400分在线学习任务并通过学法用法统一考试,优秀率达100%。坚持把法治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主力军主阵地作用,5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12月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组织全省广电媒体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聚焦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全方位开展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宣传与湖北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安全和发展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全省各级广电媒体开办《长江说法》《拍案惊奇》《法在身边》《法眼看天下》等法治节目栏目,通过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举案说法、说法明理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切实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四)做好立改废释工作。积极协助做好《广播电视法》《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法调研,开展行业立法需求、节目传输法规政策、法治节目栏目、综合执法、执法装备等各类专项调研。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司法厅等单位有关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今年以来共提供法律法规征询复函50余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出台《湖北省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开展涉及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行政复议等各类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集中清理全局规范性文件,保留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均已按要求提交至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五)持续推进行业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研判广电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坚持每月集中研判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风险形势,及时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隐患。严肃宣传工作纪律,持续开展广电新媒体平台账号清查专项行动,稳妥处置涉落马官员正面形象画面、失德艺人出镜等问题节目,以及违规引用境外素材、发布虚假新闻等行为。扎实推进县级广播电视机构违规开设频率频道专项整治,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部整改到位,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络视听节目和平台,开展“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IPTV传播秩序规范工作等专项整治,营造清朗网络视听空间。规范广告播出秩序,会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措施》,集中整治违规违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和医疗养生类节目等问题。严格规范传输秩序,积极推进实现开机广告关闭功能,坚决查处擅开频道、违法传送节目等行为。组织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全省各地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500余人次,检查宾馆酒店150余家,暂停销售及没收设施设备2600套(件),立案8起。坚决打击“黑广播”,开展200余次值班巡查和突击检查,出动监测人员累计543人次。精心组织全省广电系统安全生产、安全播出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处置风险隐患,有力确保广播电视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六)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审批服务。不断压减办理事项时限,目前压减办理时限至1个工作日的事项有45项,占全部事项的52%。优化办理流程事项1项,硬减申请材料8项。二是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所有事项均实现“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和“零跑动”,“鄂汇办”APP开通政务服务申请应用事项12个,方便群众“掌上办”“移动办”。三是促进审管结合。编制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许可机构企业名录白皮书,作为审批和监管人员的工作指南,提高监管能力。四是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积极稳妥推进法治改革,针对电视剧制作经营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将股权穿透由审查制改为承诺制;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清廉建设,定期排查窗口廉政风险点;组织学习《反垄断法》相关知识,不断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持证机构1018家,2023年新办证416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照清单内容及时作出工作部署,查找短板弱项,逐一抓好落实。一是坚持法治学习,坚持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讨论1次,全局机关干部专题学习2次;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局党组中心组安排相关理论学习4次、支部党日活动专题学习11次,在全局系统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局领导带头完成法宣在线全年学法任务,机关工作人员全员通过学法用法统一考试,优秀率达100%。二是履行法治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将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要求贯穿到广电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定期听取单位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汇报,研究确定本部门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三是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清减降”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办事体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依法依规决策,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局党组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律师的作用;依法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做好立改废释工作。五是开展用法普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组织全省广电媒体重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普法宣传,深入宣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法律法规,以及与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全省广电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和规则有待修订完善,省局对市州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指导还不够深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和移动监管程序的应用还需继续优化,普法常态化还要进一步加强等。2024年,省广电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各项部署要求贯穿到广播电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为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作出广电贡献。
一是持续深化行业治理。认真贯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等法规,修订完善全省广电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指导规则和标准,切实加强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有线电视网络、广电视听节目、安全播出等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问题、境外卫星电视、违规播放广告、打击黑广播、净化网络视听空间等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电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减降”“双随机、一公开”、促进公平竞争等工作,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推动各类广电机构和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好2024年“宪法宣传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活动,履行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关主题法治宣传,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