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直单位定点帮扶蕲春县和省内区域协作工作要点
2022 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之年。为全面做好省直单位定点帮扶蕲春县和省内区域协作工作,完成好驻村帮扶任务,以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以更加积极的作为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各项帮扶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帮扶单位将定点帮扶和区域协作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单位党委(党组)会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办公会及时研究定点帮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加强统筹协调。第一季度召开定点帮扶暨区域协作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帮扶任务,签订年度帮扶责任书(协议书),其后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片区工作会议,共商协作帮扶事宜,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省直牵头单位定期向联系蕲春县乡村振兴工作的省领导汇报帮扶工作情况;省直各帮扶单位工作处室、黄石港区乡村振兴局、蕲春县乡村振兴局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12 月底前上报年度工作情况。省直牵头单位于每个季度最后一天前将所牵头的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工作情况汇总后报送省乡村振兴局,12 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3.加强学习交流。每月定期组织各驻村工作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乡村振兴业务知识;及时编印定点帮扶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做
法;年内组织开展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间的互学互鉴、参观交流、座谈研讨、评比表彰、检查考核等活动不少于 4 次,到省内外帮扶工作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学习交流不少于 1 次。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4.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按照“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做好驻村帮扶工作,详细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就业增收等情况,详细了解脱贫户家庭情况及意愿,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有关惠民政策。
5.加大动态返贫监测帮扶力度。根据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落实“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监测方式,特别是将暂时未就业、无稳定收入、未纳入兜底保障、生活困难搬迁群众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织密织牢防贫网。同时积极争取政策,分层分类、一户一事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实现“一户不返贫,无人新致贫”目标。
6.扎实做好消费帮扶工作。坚持多点发力,纾困解难,在加大机关工会、后勤中心集团采购和引导干部职工爱心消费的同时,组织开展蕲春县农副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帮助脱贫地区农民寻找优质、稳定的销售渠道,巩固拓展产业脱贫成效,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
7.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通过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脱贫人口增强致富信心,因地制宜开展种植、养殖等培训,提升脱贫人口劳动、就业技能,增强增收能力和途径。
三、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8.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关键少数”,加快培养基层党组织的
“带头人”,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村党支部—村民党小组—党员联系(中心)户”的村级党组织治理架构,形成“党员带领干、能人带头干、群众跟着干”的积极向上氛围。
9.聚焦产业做强乡村振兴支撑。帮助驻点村巩固已有产业基础,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产业短板;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新项目、新方式、新渠道,持续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乡村富民产业。
10.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各帮扶单位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建立劳务协作机制,搭建就业服务供需平台,根据用工需求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和电商、民宿等新业态培训,引导农民积极进入家政、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11.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统筹做好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深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垃圾分类,实现村庄有机废弃物就地利用处理,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打造美丽、文明、宜居的人居环境。
12.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分类推进特色提升型、整治完善型村庄建设。加大村级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投入,分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大农村公路、通组路、机耕路、农田水利设施
建设力度,实施农村公路老旧路提升、生命防护工程,加快建设建制村双车道,推进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和村内主干道连接,为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创造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危桥改造;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
13.开展文明乡风培育。全面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挥村规民约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评比创建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做好传统村落、名镇名村保护发展,挖掘运用好农村红色旅游资源;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教育活动;充分争取资源,积极开展文艺演出和“红色文艺轻骑兵”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
14.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扎紧村务管理“制度笼子”;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
四、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15.深入推动工作调研。联系蕲春县乡村振兴工作的省领导到蕲春县调研指导不少于 2 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省直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对接服务;省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蕲春县调研指导不少于 2 次,分管负责领导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各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蕲春县调研指导不少于 1 次,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不少于1次;区域协作地区主要负责同志年度互访不少于 2 次。
16.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各单位结合受帮扶地区实际,围绕产业、文化、人才、生态、组织等方面深入基层有序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形成接地气、有深度并具建设性的调研报告;牵头单位及时汇总各单位调研报告,组织座谈研讨,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支持,切实推动调研成果落地、转化。
五、进一步形成强大帮扶合力
17.压紧压实帮扶责任。各单位与帮扶县、驻点村实行“责任捆绑”,发挥本行业优势,结合帮扶县、驻点村的资源禀赋和实际需求,研究制定帮扶工作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工作举措、帮扶项目,签订《责任书》(《协议书》),确保帮扶工作有序发展、有效落地。
18.推进典型引导、示范带动。积极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和乡村振兴示范点、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在省直单位驻点村中率先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示范村、休闲旅游村、文明生态村,并以点带面、从线到片整体推进。
19.开展“10+1”联合行动。充分发挥各帮扶单位优势,在医疗、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开展联合帮扶行动,通过活动凝心聚力,打造工作品牌,扩大对蕲春县定点帮扶和区域协作工作的影响力。(活动详见附件)
20.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作用,多渠道宣传报道定点帮扶和区域协作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作法,营造关心关注乡村振兴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中央驻鄂新闻媒体、省内各级媒体、门户网站的联系,加大蕲春县乡村振兴工作宣传力度。
六、强化帮扶工作督办考评
21.加强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将 2021 年度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反馈到各帮扶单位和地区,督促加快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22.强化工作纪律监督。加强对各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监督工作和作风建设,督促各驻村工作队落实“五天四夜”规定,做好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督办帮扶项目进展情况,掌握工作成效。
23.全力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补齐短板弱项,全面开展查缺补漏,抓实“两不愁三保障”、特色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让脱贫质量更高,成果更可持续。
24.严格定点帮扶工作考核。扎实做好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和区域协作考核评价、驻村工作考核、省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三项考核,将群众和村两委意见作为重要指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2022 年省直单位定点帮扶蕲春县和省内区域协作“10+1”联合行动
序号 | 活动主题 | 活动内容和方式 | 活动时间 | 参与单位 |
1 | “喜迎二十大”文艺演出活动 |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在蕲春县组织专场文艺演出活动 | 9~10 月 | 省广电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 |
“村村响”广播示范县建设 | 投入 452 万元建设应急广播体系;对不少于 75 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 “村村响”终端进行光伏供电升级改造;指导办好“村村响”广播节栏目 | 3~12 月 | 省广电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 | |
2 | 海峡两岸--蕲春系列交流活动 | 举办“海峡两岸科普交流活动——力翰科技科普讲座” | 6 月 | 省委台办、县委统战部、县科经局、县乡村振兴局 |
首届海峡两岸黄梅戏交流活动 | 11 月 | 省委台办、县委统战部、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 | ||
3 | 法制宣传活动 | 利用 12 月 4 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时机,组织一次反腐警示教育活动 | 12 月 | 省监狱管理局、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乡村振兴局 |
4 | “音为蕲春”文化赋能系列活动 | 开展“创音”“乡音”“育音”“强音”“传音”系列活动,进行村歌创作和文化作品创编,组织文艺下乡、大学生志愿服务、举办音乐教师培训 | 4~8 月 | 武汉音乐学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大同镇政府 |
5 | 为转移就业人口送技能 | 利用假期,为蕲春县转移就业人口免费组织普通电工和焊接操作工技能培训 | 8 月 |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 |
6 | “深山结亲献真情、帮村助力促振兴”系列活动 | 组织举办第二期电子商务人才、旅游及酒店管理人才培训班,为向桥乡建设蕲北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 5 月 | 鄂州职业大学、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
组织举办第一期蕲春社区老年照护人员培训班,为蕲春社区养老机构、福利院、居家养老等老年服务机构培养专业职业化照护人员。 | 8 月 | 鄂州职业大学、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 | ||
7 | 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技术咨询 | 组织分布式屋顶光伏可行性研究、指导安装和运维人员培训。 | 3 月 | 国家能源集团湖北公司、县供电公司、县乡村振兴局 |
8 | “放飞梦想”助学扶智 | 组织蕲春县 50 名优秀小学生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进行参观学习,了解飞机和航空知识,开拓学生视野。 | 7 月 | 中国南航湖北分公司、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 |
9 | 健康平安送保险 | 为青石镇杨垸村"八怪园"旅游景区办理公众责任险。 | 3 月 | 中国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蕲春支公司、县乡村振兴局 |
10 | “关爱蕲春 关爱健康”大型义诊活动 | 结合 4 月份“全国爱国卫生月”和 4 月 7 日“世界卫生日”宣传,开展乡村义诊活动,赠送部分药品。 | 4 月 | 武汉市六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 |
11 | 乡村振兴跨江合作--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会 | 结合高校毕业生毕业季,开展一次专项招聘活动 | 6 月 | 黄石港区委、区政府、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蕲春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 |
“新春消费帮扶”行动 | 邀请蕲春县相关企业来黄石港区参加年货节等大型商业活动 | 1~2 月 | 黄石港区委、区政府、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蕲春县委、县政府、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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