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645265/2021-54550 | 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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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鄂广发〔2021〕22号 | 生效日期 | 2021-10-15 |
有效性 | 有效 | 失效日期 | 2025-10-15 |
文件名称 | 关于促进全省网络视听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
关于促进全省网络视听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发展壮大网络视听产业,助推全省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发展,建设文化强省和网络强省,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电发〔2019〕74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和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培育壮大网络视听产业,强化价值引领,推进改革创新,建强新型平台,壮大市场主体,着力构建以网络视听内容和融合传播渠道为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和传播,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坚持更好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集聚“1000+”网络视听产业链企业,培育“200+”德才兼备的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发展“100+”掌握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打造“10+”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实现网络视听产业增加值500亿元以上。力争涌现一批适应新技术创新应用的网络视听产品,问世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兼备、传播力影响力俱佳的网络视听原创精品,强力赋能一批创新创优、功能完善的网络视听平台。基本建成以国有大型企业为龙头,创新型企业为支撑,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为基础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优质内容供给显著增强,市场主体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布局更加合理,融合传播能力全面提高,创新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综合竞争力驱动力辐射力大幅提升的新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产业体系
1.培育壮大优势行业。突出重点发展领域,聚焦精品生产、业态创新和融合升级,推动网络视听内容生产、传播平台、视听硬件及装备等行业加快发展,形成竞争新优势。积极发展电竞直播、泛娱乐直播等网络直播,统筹推进直播小镇和直播基地建设,支持打造游戏直播领域头部企业。推进网络影视精品生产,支持国有影视企业向全媒体业态转型,扩大网络视听创作生产,建设优质内容生产中心。完善网络动漫原创开发体系,建设研发生产基地,发展手机动漫、网络动漫、动漫电影等新兴业态。培育播客、广播剧、音频直播、网络电台等网络音频市场,发展“耳朵经济”。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开发,拓展应用场景,推出一批服务网络视听创作生产、融合传播、衍生开发的软硬件产品,形成全链条闭环体系。
2.促进转型发展。推进创新应用和技术融合,促进网络视听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转化应用于网络视听内容生产和渠道传播。推进全省广电网络一网整合和广电5G网络一体化建设,实施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化、数字化、IP化改造,实现有线无线、多屏多端交互融通,培育综合信息服务和智能化应用新业态,拓展“客厅经济”。创新内容制作呈现方式,发展新一代超高清、高帧率、沉浸式视听业务,推动产业向中高端价值链聚集。搭建4K/8K内容大数据处理、全媒体智能播控、超高清视频制播平台。拓展数字内容、版权交易、文创开发业务板块。促进数字电视、智能音箱、可穿戴设备的开发应用,扩大智能家庭文娱消费。
3.推动重点集聚区发展。推进资源整合和协同联动,规划引导网络视听优质资源、优势行业、优秀企业集中集约发展,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示范性强、特色鲜明网络视听专业性或综合性的产业发展空间、楼宇和园区(基地),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的项目和企业,聚集一批高层次专业性人才,形成网络视听产业空间布局,探索建立体现本地特色的发展模式。支持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建设,打造优质内容生产孵化基地、文化展演中心和网络直播中心。
(二)培育市场主体
4.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国有网络视听企业推进内容精品化、生产数字化、传播平台化,做精主业、做大企业,打造网络视听内容生产、传播平台领域的龙头企业。稳妥有序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生产经营机制,激发内在活力。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开展战略性并购和专业性整合,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集团。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推进中国(湖北)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和湖北广电传媒基地建设,打造国内领先的媒体融合技术研发基地、一体化发展大数据中心和国家媒体融合智库平台。
5.培育引进创新型企业。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推动网络视听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量。促进网络视听垂直细分领域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培育一批本土网络视听骨干企业。引进落户一批全国知名网络视听企业和重点企业的网络视听业务分支机构。强化网络视听企业版权创新和保护,促进版权市场化运营和转化应用。培育孵化一批专业性、核心竞争力强的创业团队、初创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网络视听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类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施网络视听领域个转企、企进规、规转股,鼓励上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6.扶持发展“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推进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发展视听APP、短视频账号、“两微一端”等新型主体,大力发展形态多样的网络视听新个体经济。加快产业协同配套和链条延伸,围绕数字内容生产和渠道集成优化,支持发展一批音视频拍摄、制作、剪辑等领域的专业化特色化企业。探索建立成长性中小微企业跟踪服务机制,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引导和鼓励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形成支持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繁荣内容创作
7.推进重点题材创作。加强网络视听创作规划引导,建立重点题材储备项目,强化对重点项目选题、创作、摄制、宣发的全过程支持,创作生产一批网络视听精品佳作,培育新兴内容生产制作中心,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网络影视、纪录片、动画片、视听节目等优质内容品牌。
8.繁荣原创精品生产。完善优质原创内容创作激励机制,繁荣数字化资讯和音视频内容生产,打造精品内容和优质IP。建立正向舆论引导和市场激励机制,推动好作品进入好平台、好时段。支持电视媒体、影视机构、动漫企业等专业制作单位拓展网络视听业务,扩大网络原创内容精品生产。鼓励平台打造自制IP内容,推进自制内容的精品化、多元化发展。支持实施网络视听创作者扶持计划,培育一批优质内容创作者,带动大众创作、草根生产,形成专业机构、自制平台、草根大众共同参与内容生产的发展局面。
9.组织精品创作推选。扎实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以及“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网络动画片)创作工程”,培育一批特色原创品牌。办好全省网络视听作品大赛,挖掘、培育和孵化一批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和创作团队。
(四)搭建发展平台
10.打造新型发展平台。培育壮大网络视听平台,推进平台化应用,完善网络视听服务平台,支持打造媒体融合示范平台。促进市县融媒体中心自主可控的平台化、多元化、综合性创新发展。鼓励网络视听平台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网络视听服务,积极发展移动终端业务,推进数字化生产、平台化聚合、智能化分发技术的创新应用,整合政务、商务等服务,打造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用户面广、服务优质、效益突出的新型发展平台。
11.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络视听服务设施和配套功能,支持规划建设一批网络视听大数据存储、云计算中心,搭建数字化应用、数字内容运营等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策划设计、高清编辑、音效合成等领域公共平台,探索建立云上创业服务平台,构建云化制播、高效传输、多端应用的全链路技术平台和体系,为网络视听内容制作、传播、分发、营销等提供服务支撑。
12.健全展示贸易平台。建立网络视听产业版权服务、展示交易等服务平台,完善产品和运营服务体系。搭建多层次多渠道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培育壮大贸易市场主体,拓展对外合作、推广和交易渠道,形成优秀网络视听产品走出去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数据统计应用和市场信息共享,搭建行业服务平台。
(五)推动融合创新
13.推动技术应用创新。推进网络视听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行业优势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新媒体智能播控、互动直播平台等一批关键技术的创新应用,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的现代化。发挥重点企业的主体带动作用,支持网络视听领域技术创新平台做大做强,打造研发、应用、服务一体化的文化技术创新产业链。培育发展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4.促进模式优化创新。强化内容和场景创新,构建平台+内容、IP+场景运营模式,丰富网络视听体验和服务。采取专业生成内容和用户分享内容相结合的方式,拓展网络视听产品形态。推动内容和渠道资源整合,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网络精品独播内容,鼓励发展知识付费。优化用户行为深度分析技术的应用,创新网络视听内容高效生产、精准投送模式。
15.加快产业融合创新。推动创意制作和相关产业融合,拓展优质IP资源产业化开发渠道,发展衍生产品市场,提升内容产业价值链。推进内容出圈、资源整合和业态创新,支持网络视听与电竞游戏、文旅服务、教育、电商零售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直播带货、视频营销、数字旅游、在线教育等新业态,形成内容、广告、版权、销售等多元化发展格局。鼓励网络视听与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智慧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创新网络视听产品和服务,促进链条延伸和潜力释放,拓展发展空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6.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将其纳入本地宣传文化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要立足文化资源和产业基础实际,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项目和重点政策。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协调工作机制,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在网络视听产业的准入、准营、监管和激励扶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17.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支持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统筹现有财政资金,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在创新创业、融资担保、奖励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的供需对接机制,加强与银行、基金、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合作。鼓励网络视听头部企业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并购重组和资源整合,促进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鼓励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加大对高成长性企业和初创项目的融资支持。
(三)强化人才培育
18.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创新创造创业能力为重点,深化网络视听领域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弘扬“工匠精神”,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职业院校与网络视听企事业单位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创新培养模式,完善人才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将网络视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系列评审范围,探索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途径,创新评价认定方式。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培育引进力度。落实好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政策,不断加大培训经费投入。
(四)优化营商环境
19.加强导向管理,坚守主流文化责任担当。推进网络视听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实行“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实施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网络安全监管平台,推进数字化治理。完善审慎包容监管机制。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鼓励网络视听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探索创新和先行先试。创新适应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方式。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视听企业申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指导,优化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备案)机构的服务,对有较大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非持证网络视听机构实行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