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7月7日
嘉宾: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负责人
内容:7月7日,省广播电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人:
记者朋友们:上午好!今天省广播电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局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进行解读。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嘉宾是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的负责同志,下面请媒体开始提问。
记者:请问制定《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背景和目标是什么?
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推进我省广播电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推动全省广播电视融合化、智慧化发展,提升广播电视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和舆论引导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广电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发改社会〔2019〕160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现就我省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全省广电系统力争用3-5年时间,在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建好智慧广电网络、培育智慧广电生态、加强智慧广电监管等方面协同推进,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可管可控、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广电新发展格局。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与互联网、移动通信进一步融合,网络承载能力和智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产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显现,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更加丰富、更加优质、更加便捷的广播电视服务。
记者:《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呢?
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负责人:
《实施意见》以推进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重点,推动广播电视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智慧化发展,推动广播电视新一轮重大技术革新与转型升级,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建立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创新节目内容生产模式,推动5G高新视频发展应用,发展环绕式沉浸式语音广播。二是推进智慧广电制播体系建设,建设广播电视制播云平台,推进制播体系IP化融合演进,架构融媒体中心一体化平台。三是建成智慧广电网络传播体系,推进智慧广电网络平台建设,建设智慧广电网络传输体系,加快智慧广电网络终端体系建设,加快智慧广电网络媒体融合体系建设。四是建设智慧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无线数字广播电视覆盖网智慧化管理,完善“村村响”节目供给和监管系统,推进智慧化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五是完善智慧广电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建立健全监测监管管理体系,提升监测监管智慧化水平,提升广播电视网络安全能力。六是推进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推进广电总局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智慧广电产业园区建设,创新广电5G业务应用模式,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发挥党网优势,科学规划老旧小区改造 提升网络信息安全,加快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华中区域中心建设。
记者: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省局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负责人:
围绕《实施意见》中的22个重点任务,我局将从三个方面进行重点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当地的智慧广电工程建设。各级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具体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建设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智慧广电工程建设,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工作专班,实行统一高效的议事决策和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开展工作,抓好项目总体部署、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推动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智慧广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各类政府专项资金和财政补贴,争取各类财政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争取公共建设任务、项目运行维护、有偿购买服务和项目补助。广泛开展合作,开辟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对智慧广电业务的投入。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智慧广电的人员保障机制,深化人事改革,健全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实施技术创新人才的激励政策,促进人才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为智慧广电提供优秀人才支撑。
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人: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