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台),湖北广播电视台,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省网络视听协会: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7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总局要求,认真做好作品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总局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至辖区内各融媒体中心及相关单位,积极推荐和报送优秀作品。
2.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生产创作传播,选送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
3.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欢迎公检法、教育、医疗、邮政、民航、交通、铁路等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以及各类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踊跃参评。
4.各单位申报机构应在每季度报送截止日期之前,登录“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申报系统”(http://wlst.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成上报工作。第一季度节目报送的截止日期分别为4月3日,第二季度为6月15日,第三季度为9月15日,第四季度为12月15日。
5.省局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要求遴选出相关优秀作品推送至总局。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71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孔祥斌, 027—6889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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