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湖北广播电视文艺奖评选暨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初评的通知
鄂广发〔2020〕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湖北广播电视台,有关社会制作机构:
由湖北省广播电视局、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湖北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23届湖北广播电视文艺奖评选暨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初评活动将于2020年5月举行。第23届湖北广播电视文艺奖评选中部分优秀作品将代表湖北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同时,优秀少儿广播节目、少儿电视节目作品将被另外推选上报“全国2019年度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选。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电视综艺节目
2.大型电视文化活动
3.电视戏曲节目
4.电视纪录片
5.电视文艺栏目
6.少儿广播节目
7.少儿电视节目
8.电视动画节目
9.广告宣传片(公益广告)
10.电视剧(中、长篇电视连续剧须报送3至5集)
11.电视文艺论文(含电视文艺评论、解说词、文字台本等)
12.微电影、微视频类(包括栏目剧、纪实电视故事,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注:以上类别如有表现特别突出者可申报个人单项(最佳导演、最佳撰稿、最佳主持人、最佳摄像)
二、评选范围
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地方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电视节目。
三、作品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原创,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3.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4.鼓励具有荆楚文化底蕴和鲜明湖北特色的原创作品参评。
四、报送类别及数额
1.报送数额的范围涵盖“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广告宣传片、电视文艺论文、微电影微视频类七大类节目。省台报送以上各类数额5个,武汉台报送各类数额3个,其他市州台(神农架林区)报送各类数额2个,部分有优秀作品的县级电视台报送各类数额1个,社会制作机构报送数额1个。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节目制作优势,自行调整各类别报送比例,总额不能突破规定的报送数额。
2.少儿电视节目、少儿广播节目、电视动画节目、电视剧、大型电视文化活动数额不限。
3.以上评奖宁缺毋滥,如某类奖项报送作品未达5部,该奖项此届取消评选。
4.本次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制作单位须准确填写《参评节目推荐表》或《参评栏目推荐表》(见附件),由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参评栏目要求开播一年以上,方可参加“电视文艺栏目”的评选,选录3期节目报送。
3.参评作品的导演阐述、节目介绍、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主创人员名单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
4.参评推选2019年度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选须为在2019年1月-12月首次播出的少儿节目,申报时须标明节目具体名称,不得以栏目名称申报,参评节目须为播出至少三期以上的系列节目,少儿晚会也可以参评。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文件1份,采用pdf格式。
2.参评作品视频文件汇总:采用mp4格式,视频编码AVC(H264),一小时视频文件的大小建议不超过1.5G。
3.工作照:限3张,采用jpg或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5M。
4.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
5.务必在移动硬盘或U盘上贴注标签,写明参评单位。
6.每部参评作品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参考:“《作品名称》—参评类别—参评单位”。
请各市州局按照要求汇总辖区县级台申报材料报送至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省台、市州台、社会制作机构直接报送至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
六、特别声明
1.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评审单位对参评作品有媒体公益展播权,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报送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2.报送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作品、全国2019年度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选的少儿作品须从湖北广播电视文艺奖获奖作品中产生,具体申报名额数量由组委会与评委会决定。
3.由于“春满楚天”为湖北广播电视文艺奖专设奖项,凡该活动获奖作品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评奖。
4.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所有。
七、申报时间
1.少儿类评选作品:2020年4月30日止。
2.其余评选作品:2020年5月21日止。
八、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知(省广电局宣传处)027-68892575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
附件:1.第23届湖北广播电视文艺奖参评节目推荐表
2.第23届湖北广播电视文艺奖参评栏目推荐表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北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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