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近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传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各广播电视台,武汉教育电视台、十堰教育电视台,省广电监管中心: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近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传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广电发﹝2020﹞6号)转发你们,请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请各广电行政部门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并抓好检查督办。从即日起,全省实行疫情宣传引导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将设置专栏、宣传报道、公益广告等情况,通过全省广电“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群(QQ:1035977010)报告。
联系人:李四明 13871019656
肖 璐 17702762982
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近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宣传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pdf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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