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台),湖北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3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总局要求,认真做好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总局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至辖区内各融媒体中心及相关单位,积极推荐和报送优秀项目。
2.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要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生产创作,选送处于创作阶段的原创网络视听节目。
3.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欢迎公检法、教育、医疗、邮政、民航、交通、铁路等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以及各类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踊跃参评。
4.请各机构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登录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报系统(http://jpcz.pingshen.nrta.gov.cn/hkpss/dist/site/jpcz)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成填写所需信息完成申报。
5. 省局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要求遴选出相关优秀项目推荐至总局。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325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孔祥斌, 027-6889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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