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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4-06-21 09: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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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省广电局负责解释。

一、出台背景

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政策指引和工作要求。《“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提出,要提升应急信息发布覆盖率,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特定时间的精准发布能力。国家广电总局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文要求建立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平战结合、安全可靠的“中央-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六级应急广播体系。国家广电总局印发的《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建成信息共享、分级负责、反应快捷、安全可靠的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县级以上应急广播平台的覆盖率大于65%;行政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覆盖率大于70%。省广电局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此《通知》。

二、总体思路

此《通知》紧扣国务院、广电总局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应急广播平台覆盖率和终端覆盖率。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文化强国、数字乡村等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扩大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应急信息基础设施和文化传播平台。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强化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和信息权益,进一步满足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多样化业务需求。

三是坚持平战结合。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要求,统筹资源开展应急广播服务,创新运行模式,促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加强科技迭代升级科技成果应用,大力推动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提高应急广播平台和网络智能化水平,支撑融合业务发展,满足多层次业务需要。

三、主要内容

《通知》部署了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标准统一的应急广播平台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包括制作播发、调度控制两大系统,推动应急信息制作、播发的标准化。二是建设抗毁能力强的覆盖网络统筹利用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等资源,建设多渠道传输、抗毁能力强的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构建有线电视、调频广播、中波广播、地面数字电视、直播卫星、IPTV、4G/5G多种传输技术协同的城乡一体化应急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三是部署全域覆盖的广播接收终端实现全省行政村户外终端全覆盖,每个行政村部署一个以上配备不间断电源的多模音柱/大喇叭终端。在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救灾避难场所、客流集散地、社区广场、重要目标及毗邻区、防空地下室、高速公路隧道等重点区域要部署户外大屏终端、音柱/大喇叭终端。四是强化应急信息播发能力应急广播系统应具备多种格式应急信息并行处理、分区域响应和多区域同时响应、综合调度多种传输覆盖网络资源等能力。五是加强各类信息内容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工负责和“谁播发谁负责”的原则,在重大敏感节点、重要活动事件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特定时期、重点群体意识形态风险点,开展舆论引导,确保意识形态绝对安全。积极推行多行业多平台信息对接将应急广播系统与网格化联动中心、相关部门应急指挥中心、街道集成指挥中心平台资源整合,实现应急广播系统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医院、校园、景区、商场等重点单位现有内部公共音视频载体资源共享。七是推动服务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应急广播创新应用,联合制作宣传内容,涉及法律政策宣传、防灾减灾救灾、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着力提升城市应急能力系统规划城市应急广播功能布局,统筹利用城市现有信息资源,研究探索城市内涝等重点地区的应急广播建设方案,加强城市灾害事故多发易发频发地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九是北斗应急广播创新融合探索应急广播与北斗“通-导-遥”深度融合应用,建立以北斗三代等天基卫星链路为承载主体的新型应急广播覆盖网,实现北斗应急广播系统的规模化应用,为我省北斗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十是加强应急广播专业队伍建设各级明确本级应急广播的运行维护机构,合理配备工作岗位和人员。要开展行业技能培训,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机制,保障基层应急广播人才队伍质量。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省广电局将会同各地各部门,持续深化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通知》落地见效。将从五个方面推进新时代湖北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一是扩大应急广播的功能属性定位,从政府层面明确其服务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新格局。将应急广播与基层综合治理宣传管理工作相结合,在法律政策宣传、社区治理、防灾减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提升村和社区综合治理精准度。与政法委、普法办、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对接,联合制作宣传内容,涉及扫黑除恶、政策解读、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探索应急广播在平安城市、水利环保、旅游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二是争取省级财政对我省未列入国家广电总局和财政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的市州和县市区予以补助资金,采取奖补方式分步实施。项目完成建设后,我省将形成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五级贯通,纵向与各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与本级政府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的的应急广播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广播运行维护机制,推动应急广播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省级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广播运行维护标准,建立监督考核、信息通报、效果评估、网络信息安全等机制,全面推进应急广播运维资金保障和绩效管理,确保应急广播发挥实效。建立健全科学严格的运行维护管理评估考核机制和细则。健全由责任主体、农民群众、基层干部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参与的综合评审机制,运用省、市、县级监管平台监管数据,将群众满意度评价、节目质量、系统运维方面的情况作为评价考核的参考依据。

四是加大终端升级改造力度,科学规划布局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确保各级平台播发内容和所有终端的动态工作数据能实时回传到省级平台;利用北斗短报文功能,建立省级平台与终端之间应急广播快速传送通道;实现智慧化运维管理服务;利用手机终端、无人机终端、视频终端、对讲终端等提供应用服务。利用IP/4G/5G、无线/有线传输、北斗卫星短报文功能,将现有终端升级改造为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科学规划布局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的位置、数量和形式。在公共广场、公共地下空间、隧道、涵洞等重点区域增加部署终端,完善备份措施,配备应急电源,确保系统在极端情况和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五是开展北斗技术创新示范性应用,充分发挥广电行业传输覆盖网络优势。在国家广电总局的指导下,开展基于北斗技术的省级应急广播体系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发挥湖北在北斗导航的区域优势,探索应急广播信息紧急状态下播发的建设应用。加大与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等部门横向协作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天地一体传输覆盖网络优势,凸显应急信息发布“最后一百米”核心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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