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条例》和《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办发〔2021〕30号)要求,紧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围绕巩固提升湖北广电“6·18行动措施”和“一网一园一中心”质效,凝心聚力打造湖北广电“123”工作品牌,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2次以上,对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任务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牵头处室、配合处室职责和任务目标,局机关12个处室、局属7个单位、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20多名信息联络员共同参与完成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制定了《局会议开放制度(试行)》、《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新修改完善了《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我局结合省政务办印发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了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各职能处室,每月及时更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查缺补漏工作。
(三)抓好主动公开。根据《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了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店小二专线等信息。二是发布了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 科技发展规划。三是详细公开了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四是发布了关于促进全省网络视听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五是完善优化了规划信息、乡村振兴栏目。
(四)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严格按照《条例》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根据《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责任分工,每月委托第三方对政务公开更新情况进行巡检,向各处室下达月度政务公开自查情况通报,及时发现处理处室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完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1月至12月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453条,月均204条,其中决策公开信息5条,政府会议信息23条,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5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2条,公务员招考信息5条;省局要闻信息348条,通知公告信息60条,及时发布本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共7条。以图文、部门负责人、在线访谈、音频动漫、新闻发布会、问答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12次;发布规划信息1条。网站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总浏览量739934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8件,其中:3件办理结果予以公开,5件属于本局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范围。办理件均为网络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依据《条例》进行了回复。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广电行业政策咨询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尚未审结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要落实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要按照《条例》要求,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改进网站展示形式、提高技术保障水平、提升信息公开时效,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巡查。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相关考评指标要求,强化日常监测,开展网上测评,下发测评通报,加大读网频次,加强对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会办件共6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会办件3件、省政协委员提案会办件3件,主要涉及电视剧拍摄扶持、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网络视听产业新业态发展、打造湖北文化品牌等方面。我局承担的所有建议提案会办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主办单位。
(三)涉及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考试考务费,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为18.4万元。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固基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信息化水平,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多平台、多形式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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