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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时间:2025-06-20 09: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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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新春第一会部署安排,引导、规范、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示范性强、特色鲜明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专业性或综合性产业园区(基地),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管理办法》(鄂广发〔20251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使命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新质生产力为动力,以提升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为重点,以拓展应用场景为牵引,强化企业引育,推动聚集发展,完善产业链条,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支撑作用明显的新时代大视听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加快提升我省区域资源共享和协同水平,增强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申报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的单位应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在湖北省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拟申报的园区(基地)应有完善的领导管理体制,已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构和明确运营主体,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发展定位符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具备突出竞争优势。

三、申报程序

请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于2025831日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至省广电局。纸质版材料包括:1.《办法》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2.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A4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87921835@qq.com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申报工作,对照《办法》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要强化申报主体责任,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齐全、客观、真实、准确。同时,提高纸质材料报送质量,申报资料必须按照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要强化审核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标准,提高审核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推荐出一批成长性好、示范性强、产业带动力强的园区(基地)。

联系人:何襄林,联系电话:02768892579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省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附件: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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