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湖北省媒体融合创新案例推优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广播电视局(台、融媒体中心),报社(传媒集团),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宣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快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按照《湖北省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围绕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建强主流舆论阵地,决定举办2024年湖北省媒体融合创新案例推优展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以“新思想 新融合 新成效”为主题,围绕“融合互联网思维、强化新技术引领、提供良好用户服务”,积极探索实践全省各级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新理论、新成果、新模式,不断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二、活动方式
围绕活动主题,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一批全省媒体探索融合创新的优秀案例,并对入选的案例给予政策支持,积极推广其经验做法。
媒体融合案例设置五个类别:平台建设类、融合传播类、综合服务类、运营拓展类、改革创新类。
1. 平台建设类。是指全省广电播出机构,报社(传媒集团),市、县(区)级融媒体中心,政府新闻网站,通过网络呈现数字出版物的载体(如:手机报)以及借助互联网开设的各类客户端、账号(如: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平台建设主体应当充分利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对内容的赋能和传播的拓展,通过重构用户连接,加强服务能力,重塑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实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提升。
2. 融合传播类。是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IGC等信息技术生产工具和手段,整合生产要素和资源,围绕媒体产品融合“破介”、渠道多元拓维,不断壮大传播矩阵;构建泛在、互动、智能、可信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提升融合传播矩阵内宣和外宣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3. 综合服务类。是指积极拓展“媒体+政务+服务+商务”,在宣传党委政府推进工作目标导向上,创新服务模式,有效构建“天线+地气”的链接;在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创新服务场景,实现有效互动和沉浸式体验;融通跨区域、跨行业服务渠道,呈现服务社会治理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时代担当。
4. 运营拓展类。是指充分挖掘融媒体业务平台的潜能,拓展多维运营思维,构建运营新体系、新平台、新空间,提升“造血”智能,一手抓政务、一手抓商务,融合发展模式有增长点,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5. 改革创新类。是指在推进媒体深度融合中,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组织架构,激发发展活力,建设市(州)融媒体中心、市辖区级融媒体中心的典型案例;全省媒体机构创新内容生产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的突出案例。
三、活动组织
主办: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承办:中国(湖北)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
协办:各市、州、县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广播电视局,
中国(湖北)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共建、合作单位
四、相关安排
1.参与对象: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节目机构、报社等单位和组织。鼓励新媒体从业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活动时间:2024年9月至11月,其中9月—11月开展评选活动,11月—12月进行成果展示。
案例征集期:2024年9月16日至10月18日。
3.活动步骤:推优展播活动包含案例征集与资格审核、初审、复审、公示、成果集中展示等五个环节。
4.申报方式:通过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官网、“湖北省媒体融合创新案例推优展播活动”官网,登录“2024年湖北省媒体融合创新案例”申报征集评审系统进行申报。(见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官网相关公告)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按照活动类别设置和申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案例推荐表、申报材料上传至“湖北省媒体融合创新案例推优展播活动”官网中的申报征集评审系统。
2.各地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属地统筹,密切与相关单位、部门、团体沟通联系,强化初审推荐,提高参评质量。
3.参评案例应为自有原创产品,需在推荐表中明确版权归属,保证选送案例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申报单位自行承担上述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
附件:1. 各类别案例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2. 各类别案例推荐表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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